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高雄一名巴姓男子前年將汽車開往前鎮區一家當鋪典當7萬元花用,未正常繳交本息,明知車被當鋪業者拖走,竟向警方謊報失竊,當鋪業者事後得知,報警處理,高雄簡易庭將巴男依誣告罪嫌判處拘役55日,如易科罰金5萬5000元。

嘉義當鋪首推!禮貌親切好借款,輕鬆還 詢問免錢-效率與微笑,解決您心中的疑惑
巴姓男子明知道自己的汽車是因他未正常償還借款本息,被該當鋪拖走,卻謊報失竊。高雄地院(如圖)將巴男依誣告罪判處拘役55日,如易科罰金5萬5千元。可上訴。(記者黃建華攝)

判決指出,23歲的巴姓男子2016年9 月6 日某時許,前往高雄市前鎮區國民當鋪內,以其所有的自用小客車為抵押,向當鋪借款7萬元。

巴男未能按期償還本息,當鋪業者遂於同年10月18日凌晨0 時42分許,前往巴男住處前,將擔保品汽車以拖吊方式取回。

巴男前往當鋪協商未果後,明知自己的汽車仍在當鋪,並未失竊,竟於3日後前往鳳山警分局埤頂派出所,向警員佯稱汽車於10月20日晚間遭竊。

當鋪洪姓負責人得知該輛車遭巴男報案失竊而報警處理,高雄地檢署因此將巴男依誣告罪嫌起訴。

高雄簡易庭法官審理時,巴男辯稱他沒有誣告犯意,是因不懂法律。但洪姓業者提出典當汽車切結書、拖吊照片,證述巴男知道汽車是因他未正常償還借款本息才被該當鋪拖走,卻謊報失竊。法官因此將巴男依誣告罪判處拘役55日,如易科罰金5萬5000元。可上訴。

圖文轉載自:自由時報

arrow
arrow

    嘉義永豐當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